日本國土交通省27日就行駛聲音較小的混合動力車(HV)等做出決定,要求從2018年3月起的新款車型必須安裝“車輛接近告知裝置”。
目前被允許的停用告知音功能將被禁止搭載,以此來加強安全對策,防止行人因沒注意到汽車接近而卷入事故。國交省當天向?qū)<視h出示了修改后的草案,獲得了同意。
針對混動車、電動汽車(EV)和燃料電池車這些利用馬達行駛的車輛,新款車型2018年3月起成為適用對象。目前銷售的車型繼續(xù)生產(chǎn)時,由于需要更改設計,因此從2020年10月起適用。二手車不屬于適用對象。政府將在今年10月修改《道路運送車輛法》的安全標準。
國交省介紹稱,目前各車企銷售的混動車、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車的新車都標配接近告知裝置,不過也裝載有面向喜愛靜音行駛的使用者的停用告知音功能。視覺障礙者團體等提出意見,要求為防止事故禁用消音功能。
國際標準則允許搭載消音功能,國交省擬今后要求聯(lián)合國機構(gòu)修改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