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網約車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再次將網約車平臺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5月3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接事主報警,稱其妻子鐘某2日晚在南山高新區(qū)搭乘一輛網約車(后經核實車輛為假冒車牌)到寶安沙井,22時15分其妻子手機已關閉,無法取得聯(lián)系。接報后,南山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偵查,于3日中午在寶安區(qū)發(fā)現涉案車輛,之后在寶安區(qū)一出租屋內抓獲嫌疑人潘某。經審訊,嫌疑人潘某交代其于2日21時許在某快車平臺接到鐘某后,將車輛開至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鐘某交出身上財物,之后將鐘某殺害。
這起事件終于在昨日有了定論,犯罪嫌疑人潘某以涉嫌搶劫罪而被批準逮捕。 回首整個事件,我們不得不為女主人的死亡感到惋惜。而事故的責任方究竟在誰,大家也是眾說紛紜。
滴滴在事件發(fā)生后的第一時間通報,潘某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車牌號為粵B6S8N3)在順風車平臺注冊并通過審核,但案發(fā)車輛的牌照(粵C2S8N3)系潘某臨時偽造。
從滴滴的通報中不難看出,滴滴并不認為自己的平臺驗證有問題。而事實確實如此嗎?
眾所周知,要完成滴滴快車的注冊并不復雜。只需填上城市、車牌號、汽車品牌,再填上姓名、身份證、上傳駕駛證、行駛證照片,就可以完成注冊。注冊流程并沒有太多特別的地方,但是所填證件的合法性檢驗卻成疑,滴滴有沒有保證信息與人證一致?是否存在冒名注冊問題?
在隨后,滴滴方面承諾將會加強司機證件與有關部門的核實,這樣其實也未必能真正降低犯罪概率。
其實,通過網約車而發(fā)生的類似事件已不在少數,先前,也曾有乘客網約車而被搶劫并被殺害拋尸;不少女乘客也爆出網約車司機具有猥瑣行為;甚至還有司機在乘客給出差評后,進行毆打報復等行為。不止國內,國外網約車也發(fā)生過類似的事件。因網約車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層出不窮。
發(fā)生這些事件歸根到底還是網約車平臺對司機的準入門檻設置過低。單單驗證車輛的合法證件問題給犯罪人員提供了充足的作案發(fā)揮空間,也就是說,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人,而不在于平臺,如果平臺無法重新審視注冊司機的品行,那么合法的車輛,司機也可能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據悉,在今年3月底,深圳警方對網約車駕駛員進行了嚴格的排查,部分網約車駕駛員存在吸毒、精神病、違法亂紀等問題,而公布的問題駕駛員中,有吸毒前科的人員1425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1661名。因此,對網約車平臺注冊司機的檔案審查也變得十分必要,能夠有效的排除潛在的危險。
要從根本上降低網約車的風險,需要平臺以及政府的共同努力,首先,必須要明確責任的主體,在發(fā)生事故后,平臺往往將責任推到司機身上,司機固然有過錯,但司機無法成為責任的主體;其次,要提高平臺對駕駛人員的審核和監(jiān)管力度,很多平臺為了拉來更多的司機,往往降低對司機的準入門檻,在帶來華麗市場數據的同時,安全事故頻發(fā)。地方政府也有責任提高監(jiān)管力度,及時對非法運營車輛進行阻斷。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交通狀況變得日益繁忙,網約車能夠有效的減緩交通壓力,得到政府的高度認同,但是安全問題也讓乘客擔憂,如何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讓網約車產業(yè)向著健康的方向發(fā)展,還需要各方面共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