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國內(nèi)媒體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聯(lián)名遞交議案,建議加大開車打手機處罰力度,對開車時接打手機是行為實施最高罰款2000元、扣6分的處罰,并考慮將其與酒駕違法行為一樣納入刑法。
代表們指出,隨著智能手機的逐漸普及,“低頭族”和“手機控”人群也越來越多。其中,有不少人是機動車駕駛員,而一些駕駛員對拒絕酒駕雖已有共識,但對開車打手機的危害卻存在僥幸心理。
因此,代表們建議修訂《道交法》,將開車打手機“扣2分處20至200元罰款”這一條款修改為“對機動車駕駛員行駛途中撥打接聽使用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扣機動車駕駛員6分的處罰”。同時考慮將開車打手機納入《刑法》,按“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代表們還認為,各地需建設更多高清電子眼,對駕駛員開車打手機的行為進行高頻抓拍,以提高治理開車打手機行為的成效。對于開車打手機加大罰款力度甚至入刑的建議,您怎么看?